我的病例筆記(20) : 乳癌與賀爾蒙治療的正解與誤解(五)

 Q.15  女性停經後,體內便完全停止製造雌激素(女性賀爾蒙)。
錯   女性停經後,雖然卵巢功能停頓,但體內仍有其他器官(如腎上腺體),透過其他生化途徑(如透過芬香環轉化酶Aromatase),繼續製造少量雌激素。

Q.  16  新一代乳癌賀爾蒙治療藥物,A.I.,比起Tamoxifen更能抑制癌細胞的雌激素接受體。
錯   A.I.全名是Aromatase Inhibitors(芬香環轉化酶抑制劑)。現時常用的A.I.是三隻口服的第三代A.I.,包括:Anastrozole (Arimidex®)、Letrozole (Femara® )、及Exemestane (Aromasin®)。 前兩隻屬非類固醇類,最後一隻屬類固醇類。 三者可能存有微少的使用上的差異,詳情請諮詢主診醫生。
A.I.的藥理與傳統藥物Tamoxifen截然不同。 A.I.主要是抑體內前述的Aromatase,以減少收經後的婦女製造雌激素。
A.I.並不能抑制卵巢製造雌激素。 未停經的婦女若服用A.I.,雖然其他器官會因而減少製造雌激素,但腦下垂體會產生一些控制性的賀爾蒙,以剌激卵巢製造更多雌激素,因而抵消了A.I.的作用。因此A.I.對未停經的婦女是沒有療效的。 有些未完全停經的婦女(如收經只有一年),甚至因為服食A.I.,剌激了卵巢,而引發經期重現。

Q.17  對於手術後的乳癌病人,A.I.比起Tamoxifen療效更高。
某條件下是對的  近期多項臨床研究皆顯示,A.I.比起Tamoxifen更能有效地減少『停經後』的乳癌病人手術後的復發機率(幅度約為20% – 30%)。 但看過我以往的文章,應該明白要小心理解這些數據與實際臨床應用關係,


1. 20% – 30%的減幅並不等如病人真正的得益數字。各研究其實是把不同復發機會的病人一起分析,而其整體實際的數字是:若與舊藥Tamoxifen比較,A.I.能為病人額外減少2%-4%的復發機會。 表面看來,這實際數字似乎不算很大,若把不同復發同險的病人分開比較,相信實際更大得益者(比這2%-4%更大的),會是高復發風險的病人。
2. 暫時各研究還未能為「A.I.能否提高生存機會」作出一致的結論。 這是不奇怪的,因為:
• 乳癌病人就算因為沒有接受A.I.而多了復發,腫瘤學界仍然有很多「短暫的有效治療」可繼續為她們控制病情。 相信要待更長的研究跟進時間後,當這些為復發的病人所做的治療也逐漸失效後,才能得到更準確的生存得益數字。
• A.I.只能應用在收經後的病人身上。 她們一般是年纪較大的,而同時患有其他疾病的比率也較大。 因此,這羣病人在服用A.I.的往後日子,就算乳癌復發風險少了,但出現及死於其他疾病的機會也更高,因而A.I.對提高生存率的效果便有可能不明顯了。
3. A.I.的長遠後遺症不算多,主要是與缺乏了雌激素有關(如增加骨質疏鬆與骨折),並且避免了不少Tamoxifen的壞處(如子宮癌及血管栓塞的風險)。
實際上,歐美各國已把A.I.列為其中一項標準的術後賀爾蒙治療藥物。

Q.18  既然A.I.比起Tamoxifen有較多好處,所有乳癌病人手術後便應採用A.I.,或立即改用A.I.。
不一定對   停經後的乳癌術後病人,若需接受輔助賀爾蒙治療,可考慮:(1)起始便服用A.I.,或 (2)服用2-3年tamoxifen後轉用A.I.,或 (3)完成標準五年tamoxifen治療後仍未出現復發者,可以接上後五年的A.I.。但請留意以下事項:
1. 以上三個方案何者最佳,腫瘤學界仍未有最終定案,病人若有需要,請諮詢主診醫生。
2. 所有這些賀爾蒙治療只對癌細胞帶有雌激素接受體的病人才有效。
3. A.I.只對停經後的乳癌病人才有效。未停經的,只好繼續服用tamoxifen,或接受卵巢電療使身體提早收經,才可考慮A.I.。
4. A.I.和tamoxifen,兩者皆可減少乳癌病人的復發風險,而在低復發風險的病人身上,A.I.的額外得益甚或不明顯。不過,若病人容易出現血管栓塞或患上子宮癌風險極高者,便應轉用A.I.,而非tamoxifen。
醫管局目前仍把tamoxifen列為一線術後賀爾蒙治療藥物,而病人如想選擇A.I.,則需額外購藥(自費藥=SFI,每月藥費約HK$1,000),除非病人不適宜使用前者,或病人已服用前者但失效,則可免除A.I.的自購費用。至於個別病人想知道值不值得選擇額外自費的A.I.,前文已提供大量參考,但一切請以主診醫生的意見為最終依歸。
後話:
一直收到不少查詢A.I.的事宜,但礙於所涉的知識非常複雜,因此改以這個標題系列,逐步探討,並延至今天才正式向各位介紹它,希望各位不要見怪。而今天的課題也要成為這個系列的最後一課,希望遲些能有空再為各位探討其他課題。

沙加( 2008-7-6 )

我的病例筆記(15) : 乳癌與賀爾蒙治療的正解與誤解(四)

 Q.11  未停經的乳癌病人,若早些停經,復發機會也會較少。
對。  當然, 對象只包括癌细胞帶有雌激素 (=女性賀爾蒙) 接收體的病人。 每次經期前女性體內的雌激素會大量增加,相反停了經後(或更年期後)雌激素分泌便會減少。
要提早停經,可行方法包括以前提及的, 如使用臨時停經葯物(Zoladex, Goserelin),或電療卵巢引致永久停經

但以上的方法並不包括服用Tamoxifen或AI。 前者(Tamoxifen)或會導致病人的經期紊亂,但一般不會導致停經。 後者(AI)甚至會引發未完全收經的女性重新來經。
另外,很多女性接受化療後會出現短暫停經, 而一般在6至12個月後經期或會重來。 若病人超過2年還沒有重來經期,表示很大機會已正式進入更年期。 年紀越大,病人化療後提早進入更年期的機會也較高。 從這方面看,化療可說是為病人提供殺滅癌細胞以外的額外保障。
要注意:
1.          女性若過早進入更年期,便會過早得不到女性賀爾蒙的保護,因而或會出現相關的風險,如骨質疏鬆導致骨折等。 因此個別病人是否值得接受引致停經的治療,應請教主診醫生。
2.          女性在任何時候出現不正常陰道出血都應找婦科醫生檢查身體,而不應自行假定是因化療或服用Tamoxifen引致經期紊亂。
Q.12  Tamoxifen對未停經或停了經的乳癌病人(且癌細胞帶有雌激素接收體)皆有幫助。
對。  根據一份大型研究的結果,Tamoxifen能降低五年乳癌死亡輻度達三成。 病人若腋下淋巴已有癌細胞轉移,術後服用Tamoxifen十年生存率可增加12.2%,沒有轉移的也可增加5.3%。
Q.13  乳癌病人(且癌細胞帶有雌激素接收體)手術後已接受了化療,再接受Tamoxifen仍會有額外保護。
對。  那份研究指出,接受了化療,再接受五年的Tamoxifen,能額外降低乳癌死亡輻度三成。
Q.14  乳癌病人(且癌細胞帶有雌激素接收體)手術後已接受了化療,再接受停經葯物仍會有額外保護。
未必。  根據另一份研究,化療後再接受停經葯物Goserelin,只對四十歲以下病人有幫助。 很多四十歲以上病人在化療後都會提早停經,因此這些病人再服用停經葯物也未必有進一步得益。

沙加 ( 2008-4-19 )

我的病例筆記(14) : 乳癌與賀爾蒙治療的正解與誤解(三)

 

8.         乳癌病人的癌細胞若帶有女性賀爾蒙接受體(female hormonal receptor positive),是好消息,因較不易復發。
或許是。 這類病人或許較不易復發,癌細胞惡化得較缓慢,若真的復發,也會在較長的時間以後才會出現,但這只是一般講法。 決定乳癌復發與否最重要的因素,仍然是期數,特別是腋下淋巴是否有癌細胞轉移。 另外還有一項叫c-erbB2的接受體,若癌細胞帶有3+(即強烈陽性),出現復發的機會更高、更早、且惡化得更急。 近年出現針對這種接受體的標耙藥(Herceptin),可在早期應用(以減少復發),或在晚期應用(以紓緩病情),但藥費很貴,若有需要,可向主診查詢資助事宜。
9.         乳癌的賀爾蒙治療只有口服途徑。
錯。 口服藥物只是最常用的方法,另外還有手術(切除卵巢 – 屬非常古老的方法)、電療(用極少放射劑量「電」卵巢以令病人提早收經,現在仍間中使用)、及打針(如俗稱打肚皮針的Zoladex,以使病人短暫停經,屬較新的方法,他日若停止打針,病人有機會再次來經)。 以上數種方法主要是應用在未收經病人身上(當然還需要以往多次提及的:癌細胞是帶有女性賀爾蒙接受體)。
10.         常用的口服藥Tamoxifen,其原理是抑制女性賀爾蒙接受體,病人會因長期服藥而出現所有缺少女性賀爾蒙的症狀。
又錯。 女性賀爾蒙接受體在不同器官會有不同形態,而tamoxifen本身並非純「抑制劑」(antagonist):當它接觸到不同器官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時,會出現不同的作用。 當它接觸乳房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時,它是「抑制劑」(antagonist),因此可以抑制乳癌細胞生長;但當它接觸到子宮膜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它的作用卻像女性賀爾蒙,屬「刺激劑」(agonist),因此若長期服用,會增加病人患上子宮癌的機會,但此機會極極少(一般服藥很久才出現)! 相反,它為病人減少乳癌復發的功效卻非常顯著(這一點沙加次次都要重複地向病人解釋,講完又講….)。
另外,若tamoxifen真的導致病人患上子宮癌,一般病徵會很明顯,病情極之「隨和」,病人會有足夠時間在早期子宮癌階段接受手術治療,因此絕大部份病人都不會因服食tamoxifen而死於子宮癌,當然,若病人的乳癌屬極早期(復發機會不高)、或癌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屬陰性(negative)、或子宮內膜已出現細胞病變、又或病人有血管栓塞(thromboembolism)的相關疾病(tamoxifen對血管的作用像女性賀爾蒙,長期服用會增加血管栓塞的風險,但中國人極少出現),便不宜服用。
另外,tamoxifen也帶有不少女性賀爾蒙其他特性,如改善血脂、保護骨骼….

待續

沙加( 2008-3-18 )
 
 

我的病例筆記(10) : 乳癌與賀爾蒙治療的正解與誤解(二)

 5.          曾患過子宮頸癌的病人,也像患過乳癌的病人般,要避免接受雌激素治療。
錯  今次你又混淆了子宮頸癌與子宮癌了。 兩者成因、治療方案、治癒機會也不同。 前者發病年纪較輕,成因與HPV病毒有關,而並非女性賀爾蒙。 因此子宮頸癌病人若出現過早收經(如電療後)而引致的嚴重收經病徵,可根據醫生指引服用雌激素補充。

6.          所有乳癌病人的癌細胞都附有大量女性賀爾蒙接受體(receptors)。
錯  雖然大部份乳癌細胞是經乳腺細胞病變而來,但不是每一個乳癌病人身上的癌細胞都會帶有女性賀爾蒙接受體。 一般來說,發病年纪越大,癌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呈陽性(=receptor positive)的機會也越高。
要注意,一般乳癌病理檢查只能確定癌細胞屬那一種類乳癌(histology type, 如導管癌、小葉癌)和分化度(grading),但若要決定個别病人的乳癌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是否呈陽性,病理科醫生需為細胞樣本做特別染色處理(staining),並需要額外多數個工作天才會有跟進報告(supplementary report)。 腫瘤科醫生也需要知道這項特別檢查的結果,以決定賀爾蒙治療的採用。

7.          不是所有乳癌病人接受完手術及化療後都需要吃藥(賀爾蒙治療)。
對  現在大家應該明白,賀爾蒙治療只適用於乳癌細胞帶有女性賀爾蒙接受體(呈陽性)的病人。 若有病者不清楚,可在覆診時向主診查詢。 另外,若屬極早期的乳癌(如乳腺管內原位癌 = ductal carcinoma in-situ = dcis),由於復發機會極微,就算癌細胞擁有女性賀爾蒙接受體,也不用「吃藥」,以避免出現因長期接受賀爾蒙治療而帶來的副作用
註一:患過一邊乳癌的患者,若服用賀爾蒙治療如tamoxifen,能減少另一面新生乳癌的機會,因此医學界正研究以賀爾蒙治療防癌 (= chemoprevention)的可行性,對象包括有家族遺傳的婦女,及那些曾患過極早期單邊乳癌(如lobular carcinoma in-situ)的病人,但由於數據結果未成熟,暫時各方意見不一。
註二:不少內地醫生竟然不知道女性賀爾蒙接受體 (hormonal receptors) 的重要性。 不少病人在內地做完手術後,回港找我們繼續医治,但內地的病理報告卻對女性賀爾蒙接受體的化驗隻字不提,我們也無法在這方面給予意見。 唯一可做的,是建議病人返回原院借切片樣本回港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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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話腫瘤科博大精深, 呢個小小的題目寫足兩篇都仲未講完
家下又要抖下, …………………………..    待續


沙加 ( 2008-2-12 )

我的病例筆記(9) : 乳癌與賀爾蒙治療的正解與誤解(一)

 

要寫這個題材的文章並不容易,因為內裏牽涉不少基礎醫學觀點。 現嘗試盡量以淺白的字句,希望不是理科出生的Blog友也能看得明白。
1.          女性賀爾蒙(雌激素)是女性體內的唯一的一種賀爾蒙。
錯!  我们的身體內有各式各樣的賀爾蒙(Hormone)(如雌激素、雄激素、甲狀腺素、皮質醇、腎上腺素 ….),屬於內分泌(endocrine)物質,由一個器官分泌,作為訊息媒介,去控制和調節另一個器官的活動。 這些「目標」器官的細胞佈滿不同種類的賀爾蒙接受體(receptors),以接受這些賀爾蒙訊息,並作出相應的轉變。
例:卵巢 (ovary)à 分泌女性賀爾蒙(雌激素)à 經血液傳送到乳房 à 「刺激」乳腺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receptors)à 影響乳腺的生長 …
腎上腺體(adrenal gland)à 分泌腎上腺素賀爾蒙(adrenaline)à 影響心臟、血管、…
2.          長時期服食高劑量的女性賀爾蒙(雌激素)會增加患上乳癌及子宮癌的機會。
對。 服用雌激素可減少收經帶來的不適,也可以保護骨骼、心臟、… 但雌激素同時會影響乳房、子宮,引致惡性轉變,也會增加血管蔽塞的機會(服食雌激素豐胸的女星便要小心…)。 經期前,雌激素的分泌特別高(有些婦女甚至會感到經前乳房腫痛),因此,一生中長時間皆有經期的婦女(如早來經、遲收經、不懷孕、不哺人乳…),患上乳癌及子宮癌的機會也會較高。 另外,脂肪細胞也會製造雌激素,因此,肥胖也是後天一個增加患上乳癌及子宮癌的因素。
3.          賀爾蒙治療只會用在癌病病人身上。
錯。 賀爾蒙治療是指做一些干擾某些特定賀爾蒙的治療,以治療疾病(包括若干的良性或惡性腫瘤,或非腫瘤病),例如過早收經出現嚴重收經不適徵狀的婦女,可服用雌激素治療;患有良性子宮壁肌瘤或子宮膜移位,也可考慮賀爾蒙治療。
4.          醫生吩咐乳癌病人要口服賀爾蒙治療藥物最少五年,指的是指口服女性賀爾蒙(雌激素)。
大錯特錯!  剛好相反,患過乳癌的婦女應避免服用雌激素,若真的要服用,應由專科醫生在監察的情況下使用。 我们所指的為乳癌病人而做的賀爾蒙治療,是指「抗」女性賀爾蒙藥物,原理是減少雌激素的製造,或抑制乳癌細胞的「女性賀爾蒙接受體」(female hormonal receptor)。 因此,乳癌病人的癌細胞若附有「女性賀爾蒙接受體」,做賀爾蒙治療(「抗」女性賀爾蒙藥物)才會有效的。

沙加( 2008-01-31 )
 
 

我的病例筆記(不作醫療用途)(8) : 皮膚癌, 草帽先生

 以下節目內容可能會引起不安,敬請家長留意。
63歲伯伯,多年來頭戴草帽,從不離身,我稱他做草帽先生。
他最近被確診為基底細胞皮膚癌(Basal cell carcinoma),生長在頭頂上,經轉介到我的部門醫治。
「請你除下你的草帽讓我為你檢查。」
「醫生,這樣不太好的 – 我驚會嚇親你…」他面有難色地說。
出戰經年的我已猜出三分所謂何事,我立即穿上黃金聖衣(其實是扣緊一點醫生袍、面罩)…
「你可以除下了…」我鼓勵他道。
嘩! 乖乖不得了,整個被草帽蓋着的範圍都長滿被癌細胞侵蝕留下來的腐肉,發出惡臭,底下的頭骨也露了出來;而且腫瘤相信已長了一段很長的時間,腐肉養滿一堆屍蟲(蠅蛆),從頭頂四方八面鑽出來…
基底細胞皮膚癌的成因大部份與長期接觸陽光(紫外線)有關,以老人家發病率較高。發病起初只是一個細小且長期不癒的傷口或「瘡」,最典型的患處是在面部或以上的皮膚。 它的外形也很特別,常被用作醫科生或專科醫生的臨床考試案例。 早期的病透過手術或電療醫治,醫癒率極高。 它也是眾多皮膚癌中最「善良」的,生長速度極其慢,早期治癒的機會極高,而復發率不太高,且極少擴散。 也因如此,很多老人家便容易忽略或輕視這些長期不癒的「瘡」,任讓它「長大」,以致間中出現如整個鼻溶掉了、整塊面破毁了,整隻眼變成積了膿水的爛肉….等的經典驚嚇塲面。 到了這個階段,要醫治便極為困難,,病人便要背負這份「毒瘡」過餘生,受苦期很長(因生長速度極其慢,此病也極少擴散)。
我先勞煩護士和技師為這位伯伯「捉蟲」(把每條屍蟲檢走),然後為他電療。 後來我轉了醫院工作,伯伯的近況便不得而知,但也極不樂觀。
還是聽沙加勸告:病向淺中醫,包括老人家。

沙加( 2008-1-11 )

我的病例筆記(不作醫療用途)(7) : 皮膚癌, 不要斬我的脚(下)

 

這次治療沙加無法單靠愛心了(愛心在這次不管用了:你要醫好這個伯伯。) 我所用的治療是:三分經驗,加七分古老的袐訣:運氣。
鱗狀細胞皮膚癌多發生在老人家(先天病因或因後天免疫弱如愛滋病引致的,則發病較早)。 病徵是身上某處長出片爛肉。 惡性的爛肉邊緣不規則及具侵蝕性,傷口面積不斷慢慢擴大(若大得很快的反而未必是癌,可能是細菌性積膿,應立即看醫生處理),甚至流膿流血。 癌的面積越大及侵蝕越深,擴散機會便越高,首站會是附近的淋巴核(例:如癌長在下肢,便應檢查大脾鼠蹊部=groin的淋巴有沒有發大)。 若淋巴核有擴散,進一步擴散至其他器官機會甚高,變成末期及致命。
早期的鱗狀細胞皮膚癌可考慮手術(有需要可加輔助電療)或電療,成效非常理想,副作用也對較少。 因此,但凡發現長期不癒的爛肉,便應盡早請教醫生來判斷是普通難好的傷口(如上集提及的吸煙、糖尿病導致血液不流通),抑或是皮膚癌,希望能盡早醫治以增加治癒機會。
這位伯伯的癌生在左腳掌面、踝關節(ankle joint)上,是電療極難做的位置;週遭的皮膚極不健康及血液循環很差,影響電療療效…
治療方案解釋了,伯伯決定做電療,意志堅決。
放射量太高的,就算醫好癌病,若加深了原先的潰爛,伯伯便要在餘生帶着更爛的腳;若怕副作用,放射量太低,癌病控制不了,以伯伯倔強的性格,他只會任由癌病奪去他的性命,也不願做手術。
這次對沙加的考驗實在太大,機會只得一次….
6個星期的治療完成了,到了電療後的8個星期覆診。 惡性潰爛消失了,變回原來的爛肉,不多不少。
「滿意嗎?」我問。
「醫生,很滿意了。」他笑着說。
但願他這隻爛腳繼續安份地伴他的餘生,不要再作怪了。
(按:以上純屬個別幸運的個案,沙加強烈建議病人應與主診醫生商討一個最好的治療方案,不要考驗你或你主診的運氣啊!)

沙加( 2007-12-12 )

我的病例筆記(不作醫療用途)(6) : 皮膚癌, 不要斬我的脚(上)

 

63歲 男 左下肢有爛肉多年不癒,只能定期洗傷口。 唯近期傷口邊潰爛加深,並開始滲出血水。 經診斷患上鱗狀細胞皮膚癌,骨科醫生建議需截肢(鋸走他的左下肢),才可保住生命。 病人不同意手術,轉介給我們腫瘤科。
原發性的皮膚癌並不常見,種類卻有很多,常見的有三種:鱗狀細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基底細胞癌(Basal cell carcinoma)及黑色素癌(Malignant melanoma)。
鱗狀細胞皮膚癌的惡性程度位處三者中間。 其成因包括
1. 長期紫外綫(因此,至小長期享受日光浴是不健康的)或X-光照射
2. 皮膚長期接觸致癌物質
3. 身體某部份皮膚有潰爛而長期不癒(如此個案的主人翁), 傷口出現惡性轉變    (出現傷口或潰爛不癒的原因: 長年吸煙, 糖尿病等, 血管不健康引致血液不循環, 便容易出現不癒的傷口)
4. 免疫能力弱的(如愛滋病患者)(今次又關免疫事)
5. 另外,有一種罕見的遺傳絕症,病者身上缺乏一種酶,不能修補因紫外光對細胞裏的基因做成的傷害,病人出世後不久便不斷長出一處又一處皮膚癌,一般過不了20歲;曾有小說以此為題材(忘記了書名),講述主角自少被關在一個黑暗的天地,一生未見過陽光及大自然….
這次新症由我主理,檢查後沙加同意骨科同事的意見:原先的潰爛已很深,要醫好這個皮膚癌,需要鋸走他的左下腳。
「醫生,可不可以不鋸走我的腳?」他一再要求。 然後,他向我道出他的故事。
這伯伯年輕時在內地從事勞苦工作,生活清苦,捱到下肢出現潰爛,也無錢看醫生。 傷口日漸惡化,形成慢性發炎,不能再癒合了。 女人嫌棄他窮,沒有肯跟他結婚的。 後來他帶着這隻爛腳來到香港生活,靠親戚接濟。
「醫生,我孤孤獨獨一背子,現在仍是自己照顧自己,這隻爛腳跟了我十多年,你現在要鋸走它,叫我以後如何生活呢?」
沙加聽後非常感動。
且看沙加這次如何醫治他……(待續)

沙加 ( 2007-12-11 )
 
 

我的病例筆記( 不作醫療用途 )( 5 ) : 非一般的癌, 腎癌

 

今次談一個奇怪的癌: 腎癌

不明的成因: 腎癌是很少見的癌,成因包括吸煙、肥胖、遺傳病…但我所接觸的個案大多是成因不明。 

奇怪的病徵:出名的病徵包括血尿、腰痛。 但不少病人是沒有這些獨待的病徵:他们不少只有不明顯的病徵,如不明的發燒、疲倦、貧血…. 因此,此病很難在早期被發現的。

不一般的病情: 腎癌一般生長速度很慢,晚期的生存中位數也有15個月。 注意, 這數字是中位數, 表示生存期可更長或可更短.  其生長也很飄忽難測,忽快忽慢。 快者,病人的病情會突然惡化(如我以前提及的,腫瘤散入椎骨神經,導至下身癱瘓), 甚至病人可在短時間內去世; 慢者,癌病會突然全無動靜(我現在仍有一位腎癌病人,其腎癌已擴散了5年,兩邊肺部佈滿腫瘤,但仍全無病徵,日常生活與常人無異)。 甚至有10%病人身體有部份腫瘤在無任何治療下會自動消失。 其中一個解釋是病人自身的免疫(有留意我Blog的Blog友會知道我是極重視免疫的重要):免疫系統加強,會壓抑癌病生長,甚至會殺死癌細胞。

不一般的治病效果: 一般癌病散擴了,會考慮化療。 但腎癌是奇怪的:化療對腎癌完全起不到作用,腫瘤科醫生也大多不會考慮化療。 因此,只有腎癌還在早期,透過手術切除才有機會治癒。 電療只可達到局部紓緩的目的,但不能阻止擴散。

不一般的治病方案:由於傳統治療無效,便要考慮不一般的治療。

1.         免疫治療:正如前文提及自身免疫對付癌細胞的可能性,醫學界便嘗試為病人注入可產生免疫反應的物質,如干擾素(interferon)及白細胞介素(interleukin),引致一連串免疫發炎,殺滅癌細胞。 臨床發現,透過免疫治療,約15%-20% 病人的腫瘤會縮細。 但問題是這些免疫發炎並非只針對腎癌,而是引發廣泛性的反應,嚴重的甚至會引至血壓驟降、水腫、… 因此本港很多醫院已不考慮此方案。

2.         標耙:近年生物科技進步神速,已研究出不同的癌細胞透過不同的生長訊號繁殖。 標耙治療是全新醫癌概念,目標不再是殺死癌細胞,而是用葯物擊中和阻斷某癌細胞的特定生長訊號。因此在大部份情況下,標耙治療並沒有化療常見的副作用,但需長期服用來制止癌細胞生長,且不能根治癌病。 常見的腎癌屬clear cell carcinoma,約60%是因為基因VHL出錯,以致癌細胞透過大量生長因子(growth factor)出現增新血管及繁殖。 臨床証實有3種適合腎癌的標耙葯(Sunitinib, Sorafenib, temsirolimus),控制機會約60% – 80%。 但請注意:

n         它不是治療腎癌的基因錯誤,而只是抑制因為基因錯誤所引致的生長因子失控,因此標耙並非根治的方法。 

n         雖說它是療效最高的方案, 但成數仍不算高(腫瘤不一定會縮小,只是不再長大), 而且不是永久有效的(有效期中位數也只得6-11個月),因此請有「最後仍然証實無效」的心理準備。

n         若真的有效,此藥要不斷服用。 它非常昂貴,公家是自行購買的藥物,病人的經濟負担會很重。

n         標耙葯也會有嚴重副作用的(雖然機會比一般化療低),也不是適用於所有腎癌。 因此病人應先請教腫瘤科醫生是否適用。

不一樣的準備:腎癌一般生長速度極慢(就算不做標耙)。 雖說生存期長是好事, 但病人因此便不時要面對新的不同擴散,及很多很長的末期病徵, 病人和家屬也會因此容易身心疲累。 病人謹記長期與主診腫瘤科醫生共同進退。 病人家屬也應多關心病人醫病以外的需要.


沙加( 2007-12-07 )
 
 

我的病例筆記( 不作醫療用途 )( 4 ) : 子宮頸癌系列(三)

 本來不打算寫這個與我的日常工作有直接關係的題目(今早我已收了兩個子宮頸癌新症),因不想把日常繁忙的工作帶回自己的BLOG裏。

觸發我繼續為這系列寫下去的原因是數年前本港某著名女歌星死於此病(我也很欣賞她的表演及懷念她的)。當時的影響是「震撼」的:一時間多了女士做抹片檢查;那些正在做治療的病人充斥着一片愁雲慘霧;新症病人以為子宮頸癌「點醫都死」,紛紛延誤治療;已醫好的不斷為復發担驚受怕……

子宮頸癌的醫治主要根據期數、年紀、身體狀況、… 因此,治療的第一步是先作臨床檢查,如驗血、電腦掃描或磁力共振、…有需要的話會安排全身麻醉檢查。

第一期的子宮頸癌可考慮主手術(並在需要時加術後輔助電療化療),或主電療(並在需要時加輔助化療)。明週的文章提及第一期子宮頸癌的治療,其資料不盡全面。雖然大部份主手術也需要全子宮切除(年輕的病人,一般會保留兩邊卵巢以保留女性賀爾蒙分泌),但對於某些非常早期(如IA1)及身體不適合做大手術的病人,婦科醫生會選揀Cone Biopsy(局部只切除子宮頸),然後觀察。另外,選揀主電療時,只會在電療後仍無法把主瘤清除時才附加子宮切除手術。

若癌病到了第二、三期,只可考慮主電療(如身體可承受的話,會加輔助化療)。電療分兩個階段:細電(即傳統的體外放射治療)及大電(即體內近接電療)。電療對醫治子宮頸癌的療效非常大,超過九成病人完成電療後,已可成功消滅主瘤(我曾為一名年紀大、身體虛弱的第4A期老婦只做了少量細電止血,已成功把主瘤消滅,現在已超過6年了,她的癌病仍未復發)。但請不要考驗沙加的運氣,期數越後,局部控制便越困難,將來復發及擴散的機會也越高。 

子宮頸癌的治癒率要視乎期數、腫瘤大小、年紀(越年輕發病的,復發率也較高)、腫瘤種類、… 越早期的子宮頸癌治癒的機會越高,治療也相對不太複雜,其康復後的後遺症也相對較少。 若癌病已擴散致其他器官,便只可考慮紓緩治療來緩延癌細胞的生長,治癒機會非常渺茫。因此,但凡發現不正常的下身出血,便應及早看婦科醫生,平日也要定期作婦科及抹片檢查……

寫到這裏,滿腦子已充滿工作、工作、再工作,需要就此擱筆。 在此,再次勸喻子宮頸癌新症病人,雖然醫癌充滿變數,但請保持樂觀的心境,勇於接受治療,千萬不要逃避。 完成治療的,我也謹祝各病人早日康復.

沙加( 200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