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病例筆記(29) : 癌病 – 復發 (三) :正解與誤解 (上)

 今回以「是非題」形式,為大家講解病人在癌病治癒後,為何仍會出現復發。

 

 

1.     癌病是身體某器官出現基因突變,形成癌細胞,並不受控制地生長、侵蝕、及擴散。

  這是熱身題,相信大家都答對了。

 

2.     身上每一處惡性腫瘤或X光上每一處惡性陰影,都代表一顆癌細胞。

錯。  每一顆細胞,包括正常細胞或癌細胞,皆是非常細小的,小得連肉眼也無法看到 – 除非把腫瘤切出來、作病理組織處理、染色、並以顯微鏡放大,你才可看到一顆一顆的癌細胞。

臨床上每一處看得到的腫瘤或陰影,內裏已包含成千上萬顆癌細胞。

 

3.     癌病病人經治療後,癌病日後「必定」會復發。

錯。  這個話題上回已討論過。

 

早期的癌病,癌細胞若仍未擴散,理論上可透過手術或電療,把每一顆癌細胞盡皆殺清。

因此,癌病是有「根治」的可能。

只可惜,每一顆癌細胞皆非常細小,即使所有腫瘤或陰影消失了,臨床上也無可靠方法,確保每顆癌細胞也已被清除。

因此醫生在完成治療後,仍會為每一位病人作長遠覆診,監察病情。

誠然,我們無法保証,早期癌病病人接受治療後,癌病會否治癒、日後會否復發、及治療會帶來怎樣程度的後遺症。

這是無法預知的事。

但,千萬不要為着未來不知會否發生的事,而放棄眼前的一切 – 包括錯過仍有「根治」可能的今天。

待癌病擴散全身,要消除所有癌細胞,便變得非常困難。

這也是沙加為何這樣緊張每位早期癌病病人。

又,擴散了全身的癌病,根治的機會便變得非常渺茫,我的治療取態及執着,也會與早期的變得非常不同。

 

4.     只要身上留下一顆癌細胞,癌病也必定會復發。

又是錯。  理論上,身上留有少數癌細胞,臨床上不一定算作是「重要」(significant)或「活躍」(active)的癌病。

我們還要確定癌細胞是否正不斷生長、擴散、及影響病人。

另外,研究發現,身上留下小數目癌細胞,也不代表病人將來必會出現復發。

這個話題我以前已討論過了。

 

在此,我再不厭其煩地提醒大家:

a.      你們在覆診中,若認可的臨床檢查已確定痊癒,便不要再問我怎樣進一步檢查身上還有沒有一粒半粒癌細胞 – 因為就算「有」,也不代表他日會否復發。

b.     保持健康的身心,凡事樂觀、懂得欣賞、感恩,才是你們的目標:因為免疫系統便可健康地在你的背後繼續它的工作。

c.      大家不要「迷信」免疫的神效:我們對它的認識仍不深。

 

5.   早期的癌病經手術後,所有腫瘤割清了,便不需要接受其他治療。

不一定對。  現在大家應該明白,即使臨床上所有「腫瘤」消失了,也不代表每顆癌細胞也已被清除。

至於病人是否要接受其他治療,如輔助化療、電療,則需視乎:

a.   復發率

         低復發率:如第一期腸癌,術後一般不需要化療。

         高復發率:如小細胞肺癌,無論多「早期」,癌細胞也早已擴散,需先做化療,再配合電療增加原位控制。

b.     治療(如化療、電療)對該腫瘤的療效

         低療效:某些癌病,如黑色素癌(Malignant melanoma),能抵抗一般劑量的電療及大部份化療,因此手術後,復發率雖高,不少醫生也只會建議觀察。

         高療效:某些早期癌病,一般只在原位復發,極少出現擴散,如極早期子宮癌,術後可選擇觀察,若不幸出現原位復發,也可透過高療效的電療再次把癌病控制。

c.      手術種類:某些情況,單單手術仍未算作完整治療,如

         器官保留手術(Organ preservation surgery):如早期乳癌病人選擇不切除全乳,只切除原位腫瘤(Breast Conservative Treatment),那便需要接受全乳電療。

         病理報告顯示癌細胞非常接近或已波及切口(close or involved margin),傷口仍殘留癌細胞的機會便很高,需輔以電療,如頭頸癌。

d.     病人年紀、體質

         輔助化療、電療畢竟是具傷害性及有副作用,因此遇上年老、體弱的病人,我們只好選擇觀察。

 

6.     若癌病復發了,一般救治不了。

不一定對。  要視乎復發的形式(如只出現原位復發、或已全身擴散)、是否仍有有效治療(如題目5b所述的子宮癌原位復發 – 電療)。

但一般來說,癌病復發常出現多器官擴散、抗藥性,而往後的治療出現後遺症機會也較高。

因此病人應聽從醫生建議,從「預防勝於治療」的觀點出發,好好考慮接受跟進治療的需要。

 

 

篇輻很長,時間已不許可了。

還有許多想告訴您們的。

下回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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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母親,母親節快樂。

母愛,勝過一切靈丹妙藥。

我的病例筆記(28) : 看傳媒的癌病片面資訊:(二) 以評審回應

 註:此篇Blog預咗各位睇唔明,因為這是本欄開立以來最長又最難明的 …  甚至可以用來考最後一期專科試

 

近日某藥廠廣告大力宣傳肺癌標靶藥Tarceva,並指出晚期肺癌病人在完成一線化療後,若立即使用Tarceva,會增加無惡化生存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

他們的建議是基於一項剛在外國醫學會議發表的臨床研究:SATURN

該研究發現,相對服食安慰劑(隨機分派),立即服食Tarceva的那一組能把「無惡化生存比率」增加四成(41%

( 註:有關Placebo的知識可參考我的舊作:

4%的奇蹟 (一): 信心醫癌 – Placebo ?

且效用惠及「EGFR-變異」的及少數「非EGFR-變異」的病人,

還甚至能增加最重要的「最終存活率」(overall survival

– 這最後的兩點,連明星級教授所負責及在日前公佈的那項研究,也無法做得到。

 

真的這麼神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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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對該宣傳的逐點見解:

1.         Tarceva能加「無惡化生存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

Iressa Tarceva同屬口服標靶Tyrosine-Kinase Inhibitor TKI)類,作用是停止腫瘤生長,使病情穩定下來。 但這類標靶由於不是化療,沒有即時「毒殺」腫瘤(這也是它們的優點:減少對正常細胞的傷害),因此腫瘤在治療期間不一定縮少。

也因如此,量度「無惡化生存期」(記錄病人何時出現下次的癌病惡化),比量度「腫瘤縮少率」(response rate),更能反映此類治療的療效。

可是,腫瘤界早已確定此類標靶能穩定部份晚期肺癌病人的病情

( 注意:是部份,非所有!)。

 

—- 因此這方面的資料算不上什麼新的突破。

 

2.         Tarceva非特定的肺癌病人也有效:

雖然明星級教授的研究發現,Iressa只對特定的肺癌病人有效 (「EGFR突變」、腺體癌、非煙民)。

但腫瘤界早已發現Tarceva對少數非「EGFR突變」、長期煙民、非腺體癌也有同樣功效,只是成功機會不及特定的病人高。

 

—- 因此這方面的資料也算不上什麼新的發現。

 

3.         此研究強調,應把Tarceva提早至完成一線化療後便立即使用,可以延長「無惡化生存期」。

— 請注要,對於一線治療後原已穩定的晚期癌病病人,應否提早使用另一線的治療,以延長「無惡化生存期」,近數年學術界仍爭論不休! 不同情況會有不同處理

早年有一項研究發現,晚期卵巢癌病人若完成3個月一線化療後,持逐多做9個月相同的化療,可把復發時間推遲(即所謂延長「無惡化生存期」)。

可是,不少因「不多做9個月」而提早復發的病人,再次使用相同的化療,仍能把病情控制;相反,大部份「多做9個月」的病人,已產生抗藥性,以致在往後出現復發時,已無「有效治療」可用,最終的生存機會也並無因而提高

– 他們並且要經歷漫長的前後12個月化療副作用!  

及後經某一著名的醫學期刊編輯為文批評後,此方案至今仍未成為主流。

在此個案,我也提出同樣的担心:

標靶治療並不能根治晚期肺癌,長期使用,遲早會出現抗藥性。 若病人在病情已穩定下來時,過早使用標靶,往後病情惡化並需要藥物時,他們還有什麽選擇!

 

4.    此研究很強調:延長「無惡化生存期」是選擇治療時重要的考慮。

—  病情惡化,可以和最終生存日子無直接關係 – 只要仍有「有效」治療可做 (e.g. Cross-over),或病情本身惡化得極慢。

 

— 因此,藥廠須證明「過早使用標靶」,可提高更高標準的「最終存活率」, 才是較重要的考慮因素 …

註:這和「非晚期」乳癌、腸癌、…  術後輔助(postop adjuvant)治療 (如化療/電療 +/- 賀爾蒙/標靶治療)的觀念不同。 由於臨床研究證實此類治療能減少術後復發機會,及更重要的是:增加最終存活率 因此,在此情況下,就算病情在手術後穩定下來,繼續接受輔助治療是值得的。

 

5.         此研究證實提早使用Tarceva,能提高「最終存活率」(overall survival)。

請注意,此研究在設計上出現很大的問題,以致可以得出連明星級教授也無法做到的:提升「最終存活率」!

當研究使用安慰劑Placebo時,會牽涉一項重要的醫學道德問題:研究小組讓病人接受無療效的治療 : Placebo。

因此,當此組病人的病情惡化時,研究小組有責任給回病人俱療效的治療。

而在這個研究中,由於Placebo組別一開始並沒有接受Tarceva,因此當他們的病情惡化時,研究小組應考慮給回Tarceva

可是,在這一組病人中,竟然接近8成病人由始 – 至惡化 – 至病亡 – 也得不到Tarceva 治療。

原文廣告中並無把這一點告訴大眾。

為何這用作比較成效的組別,在試藥過後,仍給予「較差」的治療 ?

由於正式文章未面世,我無法找出原因。

因此,此研究只能證明,Tarceva是有效的治療,但不能證明,「提早」做Tarceva比「惡化」後做更好。

我還有其他理據說明,Tarceva可留待病情惡化後使用,也不會影響病人的最終存活日子。

i.     此研究把接受安慰劑而帶有「EGFR-突變」的病人抽起來作進一步分析,發現這批病人在往後病情惡化時,較多採用Tarceva – 而他們的最終存活日子和提早使用的一羣比較,差別不再存在。

ii.    在明星級教授的研究中,先做化療而往後病情惡化的病人,很大部份仍能有機會接受Iressa治療,並發現最終存活率不受影響。

iii.   近年另一項類似的研究發現,晚期肺癌病人若在完成一線化療後,立刻使用二線化療Alimta,能增加最終存活率。 某一出名的醫學期刊編輯立即指出,大部份作比較的一組病人,在病情惡化時,也沒有給予Alimta治療,因此不能證明Alimta的得益是因為「提早」使用。

 

6.         此研究所得出的「最終存活率」分别 (中位數由11個月提昇至12個月),是統計學上成立的(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姑且讓我們接受此研究結論,但請大家注意,其分別只得12減去 11 個月  =  4個星期  =  28天。

— 28天的分別,是否每個人也認同是臨床上重要(clinically significant),而值得病人的病情在穩定的情況下,也應「提早」不斷花費數十萬元藥費給藥廠 …

這已超出學術的範疇。

 

7.    此項研究已在有名的世界性醫學會議發表。

— 它卻並未經過同行審核(peer-reviewed),最終數據與全文仍未出現 – 雖然它最終被某醫學期刋拒絕刊登的機會是<0.01%。

但藥廠已為此大做宣傳  –  實有偷步之嫌

 

終於砌夠「七宗罪」,以向各位說明:

不要盡信傳媒的資訊!

 

我的病例筆記(27) : 看傳媒的癌病片面資訊:(二) 以評審回應

 能夠以第一身作者身份,在著名的醫學期刊(Journal)發表研究結果,是每一位醫生夢寐以求的事 – 因為同行會認同你是這方面的權威。

 

當然學海無涯,要文章被「高認受性」(high impact factor)的醫學期刊收錄,並不是易事:你需要忘我地投入研究 – 甚至犧性了診病時間、個人自由、家庭生活 …

因此,一位在學術界亨負盛名的醫生,和他是否愛護病人,可以沒有必然的關係。

也因此,若要同一時間兼顧診症、臨床研究行政工作 ,你會感到非常吃力 …

除非是在大學醫院工作,能額外得到時間、人力、資源 …

要自己「天下無敵」的研究手稿(manuscript)得到垂青,先要經過該醫學期刊指派的兩名「匿名」的評審專家(Reviewers)作初步評審。 他們的建議,絕對會影響該期刊的編輯(Editors)最終的接納決定。 然後再經過不斷的修改、校對、排期 … 待正式成為醫學文章面世(published article),可以是下一年的事情。

因此,各科研專家會把握每年在世界各地舉辦的大型醫學會議,把自己的醫學研究的撮要(abstract)作初步發表。 由於不需經過嚴謹但冗長的評審程序,全世界的醫生便可以透過這種場合,以第一時間獲知各項最新的醫學研究的初步結果。 每次大會更會選出「重要」的研究項目,安排作者作現場公開口述發表(oral presentation– 這是一項帶有榮譽的邀請。

「榮耀」過後,作者便有責任把研究的全文送交某醫學期刊作進一步嚴謹的評審。 理論上,除非特別的原因,各研究人員不應引用只在醫學會議上發表過,但未經醫學雜誌嚴謹評審過的Abstract

當你的文章在國際性醫學期刊正式面世後,界各地醫療學術組織便開始認識你,並會邀請你成為評審專家(Reviewers),為該醫學期刊的新研究手稿評審。 當你累積一定數量的第一身文章 (paper) 及知名度,你甚至有機會被邀請成為某期刊的編輯,擁有接納文章的最後審批權、在某方面更高的學術地位、及可撰寫帶權威性的編輯文章,批判某些研究報告。

沙加不是大學教授,當然沒有資格當上某期刊的編輯,卻在近數年得到世界各大小醫學期刊的邀請,成為評審專家 (即前述的reviewer),為它們的各新近研究手稿 (manuscript) 作初步評審。 當中有來自美國的、本港的、日本的、南韓的 (如延世大學)、 …  甚至遠至印度的。

(按:各位作者若遇上我這位公正嚴明的reviewer,可算是走運之極,因為很多研究手稿皆會被沙加評為 unacceptable for publication,那管他是那間大學的教授… 

還慶幸我們這些reviewers是「匿名」的,不怕被人家記名,他日有仇報仇 …)

你們也許開始明白,沙加為何會經常在這裏為文,狠批各大小「斷章取義」的報導。

 

上回剛分析完傳媒對肺癌標靶藥 – Iressa 片面性的解讀,今天卻看到另一隻肺癌標靶藥 – Tarceva,在包括蘋果、明報等報刊內,登上全版醫療廣告,其標題是:「先發制人」控制腫瘤增療效 。

作為一位理性的reviewer,對於其內容,存有很多保留。

下回我會為大家講解該份研究,在這廣告中並未被提及的其他詳情,及我們應如何作進一步理智地解讀它。

我的病例筆記(26) : 看傳媒的癌病片面資訊 :(一) 肺癌標靶藥的療效

 今天的世界訊息流通性高,人們極容易從各渠道得到各樣的治癌資訊。

 

但這些資訊對於我們專科醫生來說,絕對是幫倒忙,因為撰寫的是由非專職醫療的記者負責。

前天看到一篇刊在星島的報導,標題是:

「提早服用標靶藥,治晚期肺癌更有效。」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慘啦! 病人又收錯資訊,有排向病人解畫 – 今勻又無午飯吃 

不是嗎? 單看標題,便使人以為病人一發現晚期肺癌,便要「立刻」使用更有效的標靶藥 

但這完全丕曲了該研究的原意。

標靶藥在晚期肺癌的應用,已超過五年,並非由中大團隊首先發明。

該研究想証明的是: 以往用在「二線」的標靶藥,若提前 (而非「提早」)應用在某些「特定」(而非所有!) 的晚期肺癌病人身上作「一線」使用,療效會和「一線」化療相若 (甚至更高),且副作用會較化療低

那麽,那些是該研究的「特定」的晚期肺癌病人?

1.         非煙民或輕度煙民。

2.         帶有EGFR (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基因突變的癌細胞。

3.    腺體癌。

這些條件,該篇內文也有報導,但寫得極不清,普通市民難以理解。

 

[按:老實說,中大這篇研究面世得太遲了!我們很早已知悉,標靶藥對某些「特定」晚期肺癌病人,療效很高,很多私家或公家專科早已作「一線」使用,因此對我們來說,其參考價值不大。]

 

 

唯一可取的,是這份研究可為我們提供標靶药對「特定」病人應用的實質臨床數據。]

請注意,該報導並沒有把事實之全部刊出來:

1.         暫時在本港,很多公家醫院並無此項「EGFR基因突變」化驗。若病人欲知悉是否EGFR基因突變,需要取得腫瘤組織,並要送交特定病理部化驗,費用約HK$3000)

2.         文中並無提及標靶藥是「自費藥」:藥費極昂 (每月約HK$12000 -15000) ,且需長期服用至出現「抗藥性」或「過猛烈的副作用」為止。

3.         標靶藥只是紓緩治療的一種,其本身也只是把癌抑制

       —- 晚期肺癌暫時仍無根治之法

4.    標靶藥並非病人的唯一希望,病人仍有很多其他選揀。

5.         正如該報導說,標靶藥對「特定」病人的療效也非百份百 (3成病人仍是無效的),且效用不是永久的 (中位數只為十個月),因癌細胞會不斷變化,隨時間出現抗藥品種。

6.    標靶藥的副作用雖較少,但仍有部份病人出現嚴重手腳潰爛,需要減藥甚至停藥

 

10-9-2009 更新 :

 

7.    原研究全文提及 , 提前服用標靶的那一組病人 , 和一開始先做化療比較, 只是癌病穩定期長了,病人最終存活率卻沒有轉變。

 

看開我過往的文章應該知道,要評定新藥的實際價值,應以最終生存日子為最高標準。

 

那麼為何先用標靶,比起先用化療,長了穩定期,卻仍無法增加最後的生存日子?

其中一個可能的解釋是:不少先用化療但失敗的病人,轉用標靶(= cross-over),仍能有效地把癌病再次穩定下來 (是穩定,不是治癒)。

換句話說,若病人先選揀化療,失效後才做標靶,也不會影響病人的最終的生存機會。

這是事實的全部。

遺憾的是:傳媒只一面倒報導「提早」使用標靶的「神效」。 對於最重要的最終生存機會,卻隻字不提。

 

 

沙加不是叫病人不要試新藥 – 看開我的Blog的都會知道,我是很信服標靶藥的。

 

我只認為報章也有責任把事實的全部 – 包括新藥的真實得益、副作用也一併刊載出來,給市民正確評估,而不應只一面倒「神化」「突破性的治療」:

 

不少病人從「傳媒」 / 「互聯網」中,只看到新藥如何「有效、突破性」一面,容易誤以為最新最昂貴的药物,是他們的「唯一希望」,會「醫好」他們身上的癌病  …  並不惜為此散盡家財 …  

又或,沒有錢購藥的,便以為已失去所有希望。

然後,他們總要面對治療失效的一天,屆時那份失落感應如何處理?

正因治癌的知識這麼複雜,請大家接受這些資訊時,有疑問應以專科醫生意見為準,而不要本末倒置。

下回讓我告訴大家,學術界怎樣解讀各大小研究。

我的行醫經歷( 42 ) : 理智與偏見 (上)– 藥石亂投

 80後的青年,應該無法想像得到,在1970年代以前,不少嬰兒的死,是由於母親們的偏見做成的。

特別是在鄉郊,婦女們普遍不相信科學  就算當年已有完善的急症服務。

就連普遍的,如初生小兒黃膽,心急如焚的母親們也只是問老人家、求神茶 

你們可能會同情那些母親,認為她們只是「愛子心切,藥石亂投」

但問題不是出自她們如何「愛子」,而是那句「藥石亂投」:

若甚麼也不做,小兒黃膽也不一定致命。 灌以「香爐灰」,那就返魂乏術了。

「愛之心切,藥石亂投」這些事情,在2000後的今天,仍不斷出現。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148

個案中的家人就是不信賴醫生的理智建議,藥石亂投,結果讓病人僅餘的餘生也以 渡過。

不斷勸告病人藥石亂投,就是對他們好嗎?

是真的嗎 是你個人的偏見而已?

偏見不但出現在末期癌病中,也可以發生在早期其代價可以是失去生命。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5

個案中的病人也是本着偏見,好生生的早期癌病,也延醫至末期。

 是否只要本着是「愛之心切」,便可以進行一切非理智的決定:包括「藥石亂投」,導致死去親兒、親人失去雙腳  也被視作「值得同情」,而不用負任何責任呢?

你們有沒有真正想過,對於一名末期癌病病人來說,什麽是最重要的?

是否還有另外一些東西,比「治病」來得更重要?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91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92 

55歲,女性,貧窮户,非煙民,剛診斷末期肺癌(腺體癌)。

根治的治療在今天是沒有的。 標準治療包括:觀察、紓緩化療/電療、紓緩標靶。

她的病雖是末期,但惡化得極慢,估計其癌病已存在超過兩年,且目前一點病徵也沒有,因此以「觀察」為較佳選擇

 這樣做法不會影響最終生存機會。 請參考: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120

可是病人聽後非常激動,覺得我不盡力醫治她,並以投訴作威脅。

她從傳媒中聽到「明星級」教授的報導:「提早服用標靶藥,治晚期肺癌更有效。」,於是便從親友借來十數萬元,並要求盡快做「標靶」藥。

相信大家對「標靶」藥於治療末期肺癌已有很深入的認識。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162

http://www.cancerinformation.com.hk/blog_details.php?id=163

所有成效與副作用已清楚解釋,病人堅決盡快開展治療。

…………………

下期有空再續。

我的行醫經歷( 41 ) : 醫療道德: 香港 VS 歐美

 在歐美地區工作過,你會說得出當地與本地的病人,有着很大的分別。

 

基本醫學知識是其一,

但道德標準的判斷也很特別。

就以末期癌病為例。

歐美病人重視基於科學考証得來的知識,及個人尊嚴。

前者告訴他們,「末期癌病」就是末期,病人總會自然離去的。

後者使「大部份」的病人要求在他們病危時,不許醫護進行搶救、不吊鹽水、不駁呼吸機。

這是醫療道德中,體現「個人自主」(Autonomy)的表現:任何清醒的病人,皆可自行決定接受何種治療。

歐美國家甚至為此早已立法,以法律承認病人在清醒時所訂立的「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

當然,Advance directive 不容許病人定下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事:例如拒絕止痛藥、或要求「安樂死」 …

(註:不進行搶救並非安樂死 – 前者是服從自然科學;後者是主動結束病人生命,可被控「謀殺」。)

香港的病人呢?

他們有途徑接觸科學知識(如向專科醫生諮詢)。  但不少接觸後,並不接受,卻會在餘生中不斷尋找其他方法,企圖改變自然。

因此我有很多病人在臨終前,已經接受了各種千奇百怪的「隱世奇招」 – 這是我在歐美地方,無法見識到的。

我們也擁有充滿「地方色彩」的道德判斷標準。

請恕我帶点過份徧激地說:今天香港醫療的「對」與「錯」,是由傳媒來決定。

「不要放棄 …」、「治癌新希望 …」、「今天癌病有得醫 …」這些煽情標題,充斥各傳媒,彷佛在香港這個地方,癌病總有得醫,是沒有末期的。

也因此,每天在香港各公家病房,醫護們就是不斷「沒靈魂」地進行各無效的治療(吊鹽水、搶救、駁呼吸機)。  不止如此,家屬也不斷透過傳媒投訴及質疑,彷彿只要不斷盡力搶救,末期病人是不會死亡的。

香港政府剛在上個月為「應否為Advance directive立法」,發出諮詢文件(Consultation paper)。

這些沒有掌聲、沒有商業價值、沒有嘩眾取寵效果的建議,不會得到傳媒報導及討論。

就讓我們繼續活在這個富有「特式」的醫療世代中。

如何與子女講解癌症

 

怎樣對子女講解什麼是癌症及癌症的治療療程,往往令家長感到非常困惑。由於小朋友的心智發展階段、理解能力及情緒反應不一,家長對個別小朋友需給予不同的照顧。家長更要深入了解小朋友的感受,從而幫助他們面對及適應種種改變。

為協助因家人患癌而受影響的小朋友,香港癌症基金會特別成立「彩虹會」,專業的兒童關顧專家會利用小朋友明白的語言,協助孩子明白癌症,並指導家長,怎樣向子女講解癌症。

別以為年幼的孩子不會明白什麼是癌症,便對他們三緘其口。他們雖未能完全明白癌症的種種問題,但他們卻可分辨爸爸 / 媽媽是健康還是生病。事實上,爸爸 / 媽媽可以告訴孩子自己患上了「癌症」,並可用簡單方法告訴孩子,正如其他疾病一樣,爸爸 / 媽媽可能會突然感到不適,預早告訴小朋友,讓他們及早有一個心理準備。

此外,告訴小孩出現癌症與他們並沒有任何關係,這樣可以防止他們錯誤認為自己是令爸爸 / 媽媽生病主因。同時應讓小朋友明白,大部分癌症並不會傳染,孩子可以繼續與爸爸 / 媽媽接觸及親近,可以一同吃飯、睡覺和親子樂。

另外,治療期間,患者的外表、行為、身體會有明顯轉變。這些轉變包括頭髮脫落、疲倦、嘔吐、皮膚顏色改變。有些小孩子會對這些轉變產生恐懼或抗拒,爸爸 / 媽媽應該向小孩子解釋這些轉變是身體對藥物 / 療程的正常反應,並衹是暫時性的。這樣可幫助孩子明白爸爸 / 媽媽的癌症及療程,亦可減低他們的不安與恐懼。

「彩虹會」致力協助5-15歲因家人患癌而受影響的小朋友,假如你想了解更多有關「彩虹會」的服務,可瀏覽www.cancer-fund.org/RainbowClub,或致電36560800查詢。若想支持「彩虹會」服務,請按此捐款。

 

謝絕高鹽高脂 均衡飲食須知

 


註冊營養師潘仕寶

叉燒、燒鵝、油雞……燒味賣相吸引,種類繁多,是不少港人最愛的食品之一。近日有調查發現,港人每年消耗超過66,000噸燒味,即平均每日消耗180噸。不過,營養師指出,進食過量燒味可能會影響健康,呼籲市民要均衡飲食。

   
港人愛燒味
最近有機構訪問了1,700多位港人有關他們進食燒味的喜好與習慣,發現9成9受訪者都有進食燒味的習慣,近8成港人雖然知道燒味並不健康,但平均每四天便會進食一次。
註冊營養師潘仕寶表示,燒味中的動物脂肪會增加壞膽固醇,加上醬汁通常高鹽高油,除了會致肥,還會增加糖尿病的風險,更有可能導致患上心臟病等心血管疾病。她建議吃燒味時要去油、去脂、去焦,並配上白飯、湯粉麵等脂肪含量較少的食品進食。
燒味好與壞
好:食用方便
好:價錢大眾化
好:香脆可口
壞:肉類脂肪含量高
壞:醬汁高鹽、糖、油
壞:燒焦部分會致癌
十大垃圾食物
世界生組織(WHO)選出了全球十大「垃圾」食物,其中屬於「燒烤類」的燒味也榜上有名,該組織建議大家為了健康想,平日應盡量少吃這類食品。
燒烤類
烘焦的食物特別可口,不過其實燒焦的食物會產生大量致癌物,因此不宜多吃。
油炸類
油炸食品香脆鬆化,是不少孩子的最愛,但它含有致癌物,而且油分高,容易致肥。
醃漬類
炸菜、腐乳、南乳、鹹蘿蔔乾、辣椒醬、豆豉等含大量鹽分的食品, 除了會破壞胃黏膜,還會增加患癌的機率。
加工類肉食
加工食物如肉乾、肉鬆、香腸等都加入了大量防腐劑,會加重肝臟負擔。
餅乾類
熱量過多,營養成分少,而且多使用香精和人造色素,會致肥和損害肝臟。
汽水可樂類
汽水裏面的碳酸成分會帶走體內鈣質,導致骨質疏鬆;而且糖分較高,容易引起糖尿病。
方便麵類
即食麵含大量味精、防腐劑和鹽分,只為人體提供熱量,並無其他營養成分。
罐頭類
罐頭食品加入了大量防腐劑以用作保鮮,而且經過油、鹽水浸泡的罐頭,一般都高鹽高油,會影響健康。
話梅蜜餞類
酸梅、芒果乾等涼果均含有三大致癌物質之一──亞硝酸鹽,而且香精及防腐劑等物質都會損害肝臟。
冷凍甜品類
雪糕、雪條等都含大量奶油,極易引致肥胖。加上糖分高,食用後容易有飽肚感覺及影響進食正餐的胃口。
港童飲食問題
1 食無定時
學童礙於功課繁忙、生活節奏急促,早上醒來往往沒有時間吃早餐,甚至每日早、午、晚三餐也不定時,用餐的時候又狼吞虎嚥,這樣很容易引致胃部不適。
2 偏食
小孩子最喜歡薯片、汽水、糖果等不健康的小食,容易引致過胖和蛀牙。加上他們少吃蔬菜及水果這些營養價值高的食品,營養攝取不足,更會影響發育。
3 快餐文化
快餐食品雖然方便,但一般都以肉類為主,蛋白質成分較高,而且缺乏蔬果,未能做到均衡飲食。加上它們多是煎炸類食物,所以會比較油膩。
均衡飲食321
據生署一項有關本港小學生肥胖情況的調查顯示,1993年過胖的學童佔總體11.7%,而2010年時數字急增一倍至23%,反映學童肥胖有上升趨勢。註冊營養師潘仕寶提醒,小朋友每餐的食物分量比例應為三份五穀類、兩份蔬菜和一份肉。五穀類最好選擇高纖維的紅米或糙米飯,烹調方法亦適宜清淡,例如湯粉麵會較炒粉麵健康。
此外,她又建議以水果代替餅乾、魚蛋等作為零食,並在不影響正餐胃口的前提下食用。至於飲料方面,汽水和果汁都屬高糖,不宜經常飲用,平日應以清水為主,配合每天一至兩杯的低脂奶。
Source: http://edu.singtao.com/lib/news/primary_news.asp?id=4108

均衡飲食 預防都市病

 工作繁忙令人食不定時、廢寢忘餐,久而久之導致肥胖或缺乏某種營養,繼而增加患上多種疾病如糖尿病、腦血管病、心臟病、高血壓和一些癌症的風險。香港營養學會註冊營養師潘仕寶表示,香港人經歷金融海嘯後,工作壓力大,容易引起失眠或情緒病等問題;其次是經常出外進膳,往往引起營養不良、中央肥胖、抵抗力差及疲倦等徵狀,因此建議市民應從均衡飲食開始,每天吸收適量的熱量和各種營養素,藉以修補人體組織,保持健康和預防疾病。 
人體每日所需的熱量會受年齡、性別、體重和活動量等因素影響,所需的營養素包括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脂肪、礦物質、維生素和食用纖維。據世界維生組織及聯合國糧農組織建議,每日攝取的熱量應最少有55%來自碳水化合物、10-15%來自蛋白質。脂肪的攝取量不應超過每日所需熱量的30%,而飽和脂肪的攝取量則不應超過每日所需熱量的10%;膽固醇的每日攝取量應以300毫克為限;鹽的每日攝取量則不應超過6克。

現今上班一族的工作模式與前不同,大多數坐在電腦屏幕前,一坐便是一整天,加上金融海嘯後,很多人經常加班工作,放工後還要應酬,壓力非常大。每天三餐還要在外進食,時下食肆多數是多肉少菜,令都市人容易出現失眠、情緒抑鬱、中央肥胖、便秘及心血管疾病等。

由於香港是國際金融城市,過去一年很多市民都因工作和經濟壓力而引致生活作息紊亂。據近期調查指出,香港失眠人口推算高達一百四十萬人,已達全球最嚴重水平。潘仕寶指出﹕「近年市民患上失眠、情緒困擾和抑鬱症的個案較前增加,原因是『壓力』所致。市民睡眠不足會令抵抗力下降,容易患上各類疾病,因此市民應通過均衡飲食改善自己的身心質素。在食材中的蛋白質含有色氨酸(Tryptophan),是製造腦部退黑激素(Melatonin)及血清素的主要元素。退黑激素是一種身體自行製造的天然安眠劑,在晚上會自行分泌,用來調節睡眠;血清素是大腦神經傳遞物質,與調節情緒有關,是腦部主要的『快樂』因子,如缺乏血清素容易產生憂鬱現象。

「市民可以從蛋白質豐富的食物中找到色氨酸,例如肉類(特別是火雞)、奶類、香蕉、花生等;而血清素可以透過食用深海魚魚油中的Omega-3脂肪酸來增加分泌量;香蕉亦含有生物鹼(alkaloid),可以振奮精神和提升信心,以及幫助大腦製造血清素,減少失眠和憂鬱;菠菜除含有大量鐵質外,更有人體所需的葉酸,而葉酸有助大腦製造血清素,避免失眠和抑鬱的出現。」

此外,香港人飲食西化後,身型肥胖亦是都市人的通病,時下坊間出現很多沒有科學根據的減肥餐單,聲稱在最短時間內減去最多磅數,但吃得太少或缺乏某些營養素都會引致疲倦及損害身體機能。

潘仕寶指出﹕「如果體重過胖,可以嘗試逐步減低體重(以每星期約1至2磅為標準)。除了控制飲食,最有效的減肥方法是增加運動量,市民從中會漸漸感到精神飽滿。如果疲倦持續不退,可能是患上生理或心理上的疾病,建議盡快求醫,檢查是否患有甲狀腺疾病、貧血、睡眠窒息症、嚴重憂慮或抑鬱等問題。」

另方面,都市人如果缺乏運動、生活緊張及經常在外進膳亦容易引發糖尿病的出現。根據研究指出,情緒、壓力及體重均是成因。潘氏解釋﹕「糖尿病個案的成因,與缺少運動、不健康飲食、抽煙、過量飲用酒精及肥胖等五項風險因素有關,因此市民須加倍注意自己的生活習慣。舉例抽時間做適量的運動(每天約30分鐘),飲食中盡量減少進食反式/飽和脂肪及高升糖指數的食物,同時亦要增加膳食纖維及多元不飽和脂肪的攝取。健康均衡的飲食有助控制血糖、體重和降低膽固醇,對糖尿病患者至為重要,故建議市民每餐要吃得適量,避免太飽;每餐吃適量的碳水化合物如麵包、米飯、粉麵;減吃高脂肪的食物以便控制體重和減低患冠心病的機率;減吃高糖份的食品如糖果、糕點等;以及多吃高纖維的食物如全穀麥麵包、糙米、蔬果、豆類等。」

總括而言,「均衡飲食」是生命之源,身體從不同的食物中吸收不同分量的營食素,從而促進成長、幫助發育和保持身心健康,因此市民必須關注日常起居飲食,從食物營養中去改善體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