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治療的臨床研究:再談片面的傳媒報導
很久沒有分享醫學文章。
近日報章及電視新聞報導英國一項乳癌雙標靶治療的臨床研究,腫瘤在十天內完全消失,又再被炒作成新[突破] 。
與以往的觀點一樣,這樣的醫學新聞,再次犯了七宗罪。
http://blog.xuite.net/sagagold2013/hkblog/124639285
Solid cancer (例如乳癌、肺癌) ,單靠化療標靶是不會根治的,因為就算腫瘤臨床上完全消失,癌細胞是不會完全清除。 若干時間後,便會出現抗藥、復發,病人最後仍逃不過死亡。如此片面報導絕對是誤導病人。
雙標靶一起使用,腫瘤縮消失更高及更快,相關的研究五年前已在腫瘤界報導過,絕不是今年的新聞。
腫瘤消失率與最終生存率可以沒有關係,因為仍要視乎抗藥何時出現。 假設病人甲使用雙標靶,腫瘤一個月內完全消失,但雙標靶抗藥兩個月後出現,癌病後發,並無第三隻標靶,病人甲一個月後死去,整體生存期是1+2+1=4個月。 病人乙使用單標靶,腫瘤一個月後未完全消失,抗藥兩個月後出現,於是使用另一隻標靶,腫瘤一個月後再次縮少,抗藥也是兩個月後出現。病人乙的整體生存期是 1+2+1+2+1=7個月。 腫瘤消失率與最終生存率,何者重要?
雙標靶,副作用必定是加上來的,有多嚴重? 報導並沒有提及。
由於逐隻使用的好處比一起使用不一定低 (例如抗藥、副作用) ,不少的標準癌病治療仍是前者 (例如肺癌一線使用標靶,二線才使用化療,而不是一起使用) 。報導並卻沒有全面的治療比較。
文中的 Herceptin及 Lapatinib已是超過十年的標靶藥。近年不少新的標靶藥已出現 (例如 TDM1),作為二線,成效比 Lapatinib更好。報導也是沒有提出各治療方案作比較。
最後,由於 Lapatinib作為二線,成效比新一代標靶藥較低,藥廠會不會急於資助宣揚一線雙標靶,以保住市場? 我看不到報章及電視台有作出曾否接受藥廠資助的聲明。
今天資訊發達,但病人的醫療得益並不一定變得更好。
沙加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