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癌症治療的選擇愈來愈多,「副作用」卻是藥費飈升,病人雖有機會延長生命,但財政負擔沉重。屯門醫院副行政總監、臨牀腫瘤科部門主管董煜質疑部分藥廠透過改變藥物注射方式等延續專利,是導致藥費高昂的其中一個原因。他稱明白藥廠需收回研發成本,但眼見病人負擔不起仍「企硬」不減價,形同「敲詐」政府資助。他期望藥廠將長期病藥物的部分利潤補貼癌症藥物,同時為服用標靶藥一段時間後仍見療效的病人提供「包底」付藥費。
指長期病藥利潤高
明年初退休的董煜是少數願公開批評藥費貴的醫生,問他不怕藥廠不滿?他說:「永遠不想見到病人因負擔不起藥費,明明有藥可用,卻用不到」。他說,從來不是要藥廠做虧本生意,但藥廠純利每年均有增長,「是否可以讓一步?」
質疑改注射方式延續專利
本港每年逾2萬宗癌症新症,且逐年增加,但對比長期病患如糖尿病、高血壓,卻是小巫見大巫;其他國家和地區亦是類似情况。董說,「大部分癌症病人幾年內離世,賺錢的是長期病患,他們一旦服藥便不會停。」長期病藥物利潤既高,倘藥廠願意拉上補下,癌症藥便有減價空間。他形容補貼藥費是「道義上的責任」,「健康是生存權利,為何要用來牟取暴利?明知病人買不起,其實即是敲詐政府」。他說,政府不能將資源傾斜於某類病人,藥物定價太高,不符成本效益,便不會納入藥物名冊,「始終是公帑,不可以當政府有無窮資源」。
他說藥物研發步驟繁複,因此定價較高或申請專利是公道。然而部分藥廠會設法延續藥物專利,如最初推出靜脈注射,當專利即將到期,便加推皮下注射,且定價一致,「皮下注射較方便,有得選,於是大家又轉用新藥」。即使有非專利藥廠其後生產靜脈注射藥物,能搶佔市場的機會不高。
董煜認為,美國馬里蘭州的經驗值得參考,當地5月通過新法例,非專利藥物的價格若不合理地飈升,例如一年加價超過50%,藥廠須罰款。他承認藥物定價普遍由藥廠總公司決定,香港分部未必能作主,因此要靠歐美政府「出手」。
倡藥廠承擔部分標靶藥費
不過港府亦非無事可做,董認為政府可推動多方面合作,包括目前試行的藥廠「包底」方案。他解釋,標靶藥不可根治癌症,第一代標靶藥大部分在用藥7至8個月後失效,新一代則有效兩三年。上述方案指醫管局將藥物納入名冊,政府資助或病人自費特定期限內的藥費,其後倘藥物仍見療效,則由藥廠承擔病人繼續用藥的支出,分擔風險。
(貴藥系列 二之二)
明報記者 袁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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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廠:定價考慮成本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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