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癌是本港頭號癌症,2014年有4,979宗新症,不過在藥物資助方面卻遠不如肺癌及乳癌般,標靶藥也可獲政府資助,只有癌細胞擴散到指定情況的患者才有機會獲關愛基金資助。有腫瘤科醫生及關注團體希望,關愛基金能夠放寬藥物資助限制,醫管局長遠也應考慮把標靶藥納入藥物名冊。
腫瘤科專科醫生邱宗祥表示,根據2014年有2,034人死於大腸癌計算,推算本港有2,000名第四期腸癌患者。他指,現時國際公認醫治第四期腸癌的方案為化療加標靶藥,與只做化療者比較,可減低死亡風險逾三成,惡性腫瘤縮小的機會亦大3倍。不過,醫管局只為化療藥物給予全額資助;但標靶藥卻需病人自費,而且未納入藥物名冊。
他認為,其他常見癌症如肺癌及乳癌等,政府或醫管局早已把大部份標靶藥納入資助範圍,而大腸癌已成為頭號癌症,政府應加快步伐資助標靶藥。
他又指出,現時關愛基金雖會為第四期腸癌病人提供標靶藥資助,但需先經過生物標記化驗,確認病人沒有RAS基因變異後,再確認病人的癌細胞只擴散到肝臟才會資助,「如果又擴散到肝、又擴散到其他器官,係唔會批」。2016年關愛基金只為55名上述病人提供資助,佔所有第四期腸癌病人的2.7%。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關愛基金的審批條件太苛刻,並非根據病情需要而作資助,期望新政府7月上場後,考慮放寬藥物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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