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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推動收費改革 理順醫療服務 加強保障病人

27-03-2025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三月二十五日公布,已經完成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檢討,向醫務衞生局提交收費改革政策建議,並已顧及不應有人因缺乏金錢而不能獲得適當醫療的原則,期望透過改革公營醫療資助架構,加強醫療保障、理順公立醫院的服務資助和減少浪費濫用,提升公營醫療系統的可持續性。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說︰「我們衷心感謝醫務衞生局帶領醫管局進行收費改革檢討,醫管局可藉著改革推動香港公營醫療服務發展。我們相信,當收費改革措施全面落實後,可以逐步扭轉現時公立醫院服務失衡的情況,亦加強對病人,特別是患有危重疾病或病情緊急病人的保障,公營醫療服務亦得以持續發展,應對香港人口老化對醫療系統帶來的種種挑戰。」

現時政府對醫管局服務提供高度資助,資助率高達97.6%,公立醫院部分服務資助額更達至100%。香港公營醫療系統現時除了面對因為人口老化而出現求過於供的挑戰外,亦出現系統失衡、資助錯配及服務浪費的問題。為了確保公營醫療系統的可持續性,醫管局自去年開始按照相關原則,包括市民負擔能力、善用服務、分擔成本、資助優次、扶助弱勢及公眾認受,就以下範疇展開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檢討︰

改革資助架構

• 從系統角度改革資助架構,按不同公營醫療服務釐定政府資助水平和市民共付比例,理順住院、急症室及門診各層級服務的相對需求,以為病人提供合適的醫療服務;

減少浪費濫用

• 為非緊急的放射診斷及病理檢驗等服務引入共付收費模式、調整標準藥物收費及數量,利用收費改變市民求醫習慣,引導善用資源,確保有限醫療資源可精準投放到有需要的病人身上;

加強醫療保障

• 擴大醫療費用減免機制,提高入息及資產申請資格上限,大幅加強支援低收入家庭及弱勢社群;
• 引入公營醫療服務項目全年收費上限一萬元(自費藥械除外),更好照顧重病病人;
• 加快引入更多有效創新藥械及放寬安全網申請資格,讓更多危疾病人可獲自費藥械資助。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醫生說︰「醫管局會全力推動落實有關改革,改革下市民使用公立醫院服務獲得的資助比例,會因應服務性質而有不同安排,改革後市民共付比例仍然是市民可負擔水平。醫管局會透過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擴大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和設立住院及門診費用上限,繼續確保不會有市民因為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合適醫療服務,並且加強保障市民,不單照顧弱勢社群,更避免中等收入人士出現大病致貧的情況。」

在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擴大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和設立住院及門診費用上限等措施實行後,預計會有超過一百四十萬人合資格受惠。醫管局承諾,調整收費所得的額外收入會全數用於醫療服務,特別是加強支援患有嚴重疾病,例如癌症或罕見疾病病人身上,屆時適用的自費藥械或醫療用品收費將會豁免或減少;醫管局亦可以加快引入更多有效新藥械,提升治療效果。

新的收費將於二○二六年一月生效(附表)。加強醫療保障的措施,包括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引入每年一萬元住院及門診費用上限及放寬安全網的申請資格的詳情請見附件。醫管局上一次調整收費是二○一七年。

范鴻齡表示,香港的公立醫院一直是全球最有效率的醫療系統之一,醫管局會繼續推動改革,提升公立醫院服務水平,確保有限醫療資源可用於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當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在五年內達致目標後,香港的公營醫療系統將可以再向前邁進一大步,醫管局亦會全力配合政府其他改革醫療系統的措施,以期繼續為病人提供高質素及可持續的醫療服務,為香港市民提供妥善合適的醫療保障。

附表

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

服務 現時收費 二○二六年一月一日生效收費
住院服務
(急症病床)
入院費 $75 取消
住院每天 $120 $300
住院服務
(療養/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住院每天
$100 $200
日間程序及治理 入院費 $75 取消
病床每天 $120 $250
日間醫院(老人科、復康) $60 / $55 $100
社康護理服務(普通科)、
社區專職醫療服務
$80 $100
社康護理服務(精神科) 免費 免費
精神科日間醫院 $60 免費
急症室 $180 $400
(第I(危殆)、II(危急)
分流類別費用豁免)
專科門診
(包括專職
醫療診所)
首次 $135 $250
覆診 $80
處方藥物 藥物每項$15,
最多16星期
藥物每項$20,
最多四星期
病理檢驗服務
(適用於專科門診)
基礎項目 不另收費 免費
進階項目 $50
高端項目 $200
非緊急放射
造影服務
基礎項目 不另收費 免費
進階項目 $250
高端項目 $500
家庭醫學
門診服務
診治費用 家庭醫學專科門診
首次 $135
覆診 $80普通科門診 $50
$150
處方藥物 家庭醫學專科門診
藥物每項$15,最多16星期普通科門診
處方藥物不另收費
藥物每項$5,
最多四星期

加強醫療保障措施

(A) 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
1) 放寬收入及資產限額

收入限額 收入限額由現時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註1的 75%,放寬至:
2 人或以上家庭: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1 人家庭: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150%
(加強對缺乏其他支援的 1 人家庭)
資產限額 放寬至申請公屋資產限額

註1 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優化後,將採用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2) 擴闊涵蓋範圍及期限
– 擴闊 65 歲以下人士的有限期醫療費用減免涵蓋範圍,以包括偶發性普通科門診服務註2
– 最長的減免有效期 12 個月延長至 18 個月
– 於最多 18 個月內再次申請減免時,無需提交經濟文件作經濟審查
註2現時,如 65 歲以下的有限期醫療費用減免持有人需要接受偶發性普通科門診服務,他/她需向(醫務)社工申請一次性醫療費用減免。65 歲或以上人士則無需額外申請費用減免。

3) 修訂家庭定義
– 放寬「家庭」定義至與申請自費藥物或醫療項目安全網*下定義看齊:

病人類別 「家庭」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的定義
受供養的病人註3 病人、其同住的父母/法定監護人,以及屬受供養人的兄弟姊妹
非受供養的病人 如已婚 — 病人、其同住的配偶,以及屬受供養人的子女
(但不包括其同住的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兄弟姊妹)
如未婚 — 病人會被視為一人家庭
(不論病人是否與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兄弟姊妹同住)

註3受供養人,即為未婚,以及(i)未滿 18 歲;或(ii)18 至 25 歲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
士。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病人會劃分為非受供養人

*包括撒瑪利亞基金

(B) 設立住院及門診費用上限

1) 每名病人每年收費上限 10 000 元,適用於所有收費項目(自費藥械除外)
2) 所有香港市民均可申請及受惠

(C) 加強自費藥械安全網*
加快引入更多有效創新藥械到(1)醫管局藥物名冊;(2)安全網;及(3)專用藥物類別。另外放寬安全網申請資格:

1) 放寬「每年可動用財務資源」中收入的計算方法
(適用於藥物 / 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
– 新申請人只計算收入的 80%
– 持續申請人只計算收入的 60%

2) 擴闊計算病人分擔額的累進計算表
(適用於藥物 / 非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
– 參考法律援助計劃累進計算表,擴闊基金病人分擔額累進計算表,降低現有病人的分擔額以提供更多資助,支援更多現時因較多每年可動用財務資源而未獲資助的病人

3) 放寬收入限額
(適用於一次性非藥物項目費用資助申請)
– 放寬 1 人家庭收入限額至現行機制下的 1.5 倍,與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優化措施看齊

*包括撒瑪利亞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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