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局今天召開的「捍衛身體自主權,保障生命尊嚴」記者會,台大醫院神經外科黃勝堅指出,癌末重症急救往往成為「一種儀式」、「家屬和病人都很辛苦」,在在醫病關係緊張、醫師法、家屬意願等因素下,醫生也不敢不救,如果能提供清楚的醫療訊息,讓家屬能夠清楚治療清形,可以提供癌末病人高品質的醫療服務。
黃勝堅表示,其實對癌末病人施行CPR急救,反而難以善終,最好的做法是事先簽立不作心肺復甦術意願書,未來讓醫生、病人、家屬要追求「生命品質」,也追求「死亡品質」,也就是「拼救命,也要拼尊嚴」。
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理事長趙可式教授自己就簽署同意書。她說,有家屬看了病人急救後的慘狀,往往感到非常後悔,有的民眾則是害怕若自己在簽署意願書後,醫院就不會積極治療,這些是錯誤的觀念;因為醫療體系中根本沒有所謂積極或消極的治療,醫院會做最完善與嚴謹的評估,才會做出醫療無效的判定。
而安寧療護反而能提供病人更完善和積極的治療,趙可式以親身從事安寧照護的經驗和病例,說明各種插管、開洞,過度注射產生的全身水腫的現象所形成的「過度醫療」,反而超成病人更大的痛苦,成為一種粗暴的「臨終酷刑」。
國民健康局也針對國內2188名末期癌症病人,以及1657家屬,進行有關疾病、進展以及存活等相關訊息等議題的調查,今天公佈調查結果顯示,病人和家屬被告知疾病診斷和治療的比例,介於83%至98%,但對病人的後續預期發展,只有35%的病人跟68%的家屬被告知。
至於末期癌終照顧的方式,被告知的病人只有24%、家屬為46%,僅有5%的病人被告知可能的存活時間和機率,家屬被告知的也不到2成,也就是有3分之2的病人未被告知罹患的是不治之病。
在被問到病危是否要急救時,有68%的病人表示不要,17%的病人表示要,15%的病人表示不確定,亦即大多數的病人想拒絕心肺復甦術。
邱淑媞表示,病人這樣的意願,應有獲得表達與尊重的機會,未來會做到讓病人有知的權利,並能善用安寧照護機制。
台灣醒報 2010/06/11 蕭介雲